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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网讯

 

青岛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和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10 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80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青岛校区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0年 3 月28 日 上午9 :00-11 :00 举行。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 年12 月22 日 0:00 至 2010 年 1 月10 日 24:00 。
(二)报名方式及具体步骤
报名工作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考试网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点击左侧“人事局考试中心”栏目,进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或直接进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然后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填写报名信息
进入报名系统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文件,熟知报名流程,然后点击“报名填表”栏目,填报报考人员基本资料、报考级别和报考类别,并准确选择主管单位(在青岛校区的报考人员选择“黄岛区人事局”),根据要求上传照片。
3.支付考务费
考务费采取网上支付形式。
报考人员须持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并到工行网点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必须开通电子商务功能),同时办理“电子银行口令卡”或“U盾”,激活电子银行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后,点击“网上缴费”栏目,直接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网上支付考务费,其报考信息将被作为无效信息自动删除。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10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8 日登录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级别、语种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等级、语种、类别
???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设6个语种,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请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相应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

考试等级

A

B

C

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2、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四、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避免在答题卡上漏涂或错涂“试卷代码”。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54元。
六、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人员范围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规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1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5.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6.援藏、援疆或受政府派遣驻境外工作1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符合免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条件的人员需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后方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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